2022年6月10日,越南工貿部發(fā)布第1149/ QD-BCT號決議,對原產于中國的鋁型材啟動反傾銷第二次期中復審調查。涉案產品的越南稅號為7604.10.10、7604.10.90、7604.21.90、7604.29.10和7604.29.90。
2019年1月11日,越南工貿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鋁型材啟動反傾銷調查。2019年9月28日,越南工貿部對中國鋁型材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,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2.49%~35.58%的反傾銷稅。2020年11月18日,越南工貿部發(fā)布第2994/QD-BCT號決議,對中國鋁型材啟動反傾銷第一次期中復審調查。2021年4月20日,越南工貿部發(fā)布第1282/ QD-BCT號決議,對原產于中國的鋁型材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期中復審終裁,將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率調整為4.39%~35.58%。